淳化县以北宋太宗淳化年号而名。位于三秦之腹,泾水之阳,南接北仲、嵯峨二山,北枕子午岭余脉甘泉山(今黄花山),东依爷台山,西邻金池水。山围水绕,盆抱而聚。冶峪蜿蜓贯其腹,泾水滔滔绕西南。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、革命老区县和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县。全县总面积983.81平方公里,耕地面积54万亩,辖5镇10乡204个行政村,总人口20.17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18.4万人。境内地势北高南低,海拔630—1808.9米,地貌可概括为”一丘一山三沟五塬”。生态环境优越,林草资源丰富,先后被评为“陕西省绿化模范县”和“全国绿化模范县”。传统文化积淀深厚,民俗民风淳朴,文物古迹众多,秦直道、秦林光宫、汉甘泉宫、唐“三阶教”石窟遗风犹存。革命战争时期是陕甘宁边区的南大门,邓小平、刘志丹、习仲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曾在这里生活、战斗过,震惊中外的爷台山战役就发生在这里。农业处于县域经济的主导地位,果业、畜牧业、蔬菜、粮油及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蓬勃发展,其中苹果产业已跻身“全国水果百强县”和”陕西水果生产十大县”行列,誉为西咸经济圈上的绿色生活基地。2006年,全县生产总值预计完成11.3亿元(其中,一、二、三产业总产值预计分别完成6.03亿元、2.18亿元和3.06亿元),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完成1410万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到1810元,全县经济社会已进入了持续快速发展的新阶段。
淳化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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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